文件
 

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依法治理办、党委宣传部、司法局(所),市级各部门(单位):

根据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深化普法讲师团人才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绵司发〔2017〕189号),为充分发挥立法、执法、普法、司法、法律服务等法治专业人员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骨干主力军”作用,经各地各部门(单位)遴选推荐,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联合审议研究,决定成立“绵阳市普法讲师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绵阳市普法讲师团(见附件1)由50名政治思想过硬、法律功底深厚、熟谙法治实务、热心普法事业的法律专业人士组成。讲师成员包括普法业务指导专家、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知名人士。

二、工作职责

普法讲师团成员要切实加强对党情、国情和舆情的认识、理解,保证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诚法律。其主要职责是:

(一)深入机关、学校、医院、企业、乡村、社区、单位开展党内法规、法律知识、道德与法治理论和有关专题法治实践等讲座,对党和国家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重大战略部署进行解读和宣讲,重点开展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及基层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的法治宣讲和“以案释法”活动,宣讲内容必须符合正确的政治导向和法治价值取向,符合法治精神和重大法律原则;

(二)积极参与本级法治宣传教育机构组织开展的重大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

(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相关调查研究,对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党委和政府作出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决策提供参考;

(四)参加法治宣传教育理论研讨活动,承担有关法治宣传教育题材课题研究;

(五)参与编写法治宣传教育教材、资料;

(六)享有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合理性、合法性权益;

(七)承担本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工作任务

(一)根据工作重点进行法治“巡讲”。

(二)根据各地各部门(单位)需求进行法治“点讲”。

(三)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平台进行法治“串讲”。

四、工作要求

(一)普法讲师团成员任期5年(即2016-2020年)。

(二)讲师团成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接受市依法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授课任务,并认真填报《普法讲师成员年度工作统计表》(见附件2)。

(三)讲师团成员年在单位应支持讲师团成员的工作,为讲师团成员完成授课任务创造条件、提供便利。

(四)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将采取日常考核与优秀讲稿评选等形式,加强对讲师团成员的日常管理。

各地各部门(单位)需要邀请讲师团成员授课的,可直接联系或通过市司法局协调联系。联系人:李斌,联系电话:2267121。


 

附件:1.绵阳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名单

      2.普法讲师成员年度工作统计表

      点击下载原件:关于成立“绵阳市普法讲师团”的通知(绵司发〔2017〕249号)

         

绵阳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绵阳市委宣传部

绵  阳  市  司  法  局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