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6日,石牛庙乡人徐某在务农的时候不小心头部被旋耕机割伤,到富驿镇卫生院进行伤口清理、缝合并住院输液治疗。10月3日,徐某到卫生院输最后一次液,准备拆线出院,但在输第二组液体的时候,徐某感觉发冷,由于当天天气骤降,卫生院护士把窗户关上,给徐某盖上了棉被,并向徐某解释说输液的液体和往常一样,应该不会是液体的原因导致身体发冷。徐某在输完所有的液体后,自行下楼找医生拆线,走出卫生院大门后,突然感觉身体不适,立即与老伴到医院门诊诊疗,门诊医生给徐某做了心电图,判定是心机梗塞,立即采取了抢救措施,半个小时后,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
徐某的家属闻知此事后,二十余人蜂拥至富驿镇卫生院,围堵院长办公室,由于事发正值国庆节期间,所有的单位部门正在放假。县卫计局、富驿镇政府、派出所、石牛庙乡政府等领导在听闻此事后,放弃休假,立即赶到富驿镇卫生院与徐某家属沟通、劝阻,做思想工作,派出所明确指出他们的行为涉嫌触犯法律,最后才得以稳定局面,进而组织双方调解,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调解未能成功,最终双方决定先将徐某的尸体冷冻,等国庆收假后再行组织双方调解。在这期间,富驿镇卫生院负责徐某家属的吃住问题。
2017年10月9日,盐亭县人民调解委员会立即联系调解员赶到富驿镇政府组织徐某的家属和富驿镇卫生院进行调解,县卫计局、富驿镇政府、石牛庙乡政府、富驿派出所都派出了相关领导参加调解。调解会上徐某的家属始终坚持徐某在输液过程中出现了发冷症状,医院没有采取相应的措施而导致心梗死亡。而院方认为,当天的液体和往常无异,发冷是由于天气骤降的原因导致,坚持通过司法鉴定来明确双方的责任。徐某的家属则不同意尸检,要求院方在不尸检的前提下,补偿5万元,并承担死者的火葬费、家属的吃住费用。院方在事发后,将诊断报告书、用药计划书等请县人民医院和绵阳市四0四医院鉴定,两家医院均认为卫生院的处理得当,富驿镇卫生院认为自己在治疗过程中并无过失,徐某的死亡是因为突发心机梗塞,只愿意从人道主义出发给予2万元的补偿。双方互不让步,场面一度僵持。
调解员分别将双方请到一边,从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向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直到晚上七点钟,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之下,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院方给徐某家属补偿3万元,承担徐某家属的吃住费用,徐某自行承担火葬费。
国庆期间一起医疗纠纷终于被成功化解,人民调解再一次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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